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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
马拉爬犁,雪地摩托,冰雪画廊,小火车,驯鹿,雪服雪镜使用,尔滨版”知北村“,手持烟花,整团航拍小视频,巧克力瀑布等 以上均为赠送项目,如遇天气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自愿放弃不参加,均无替换项目,且无任何退费,望周知; 包含:
1、交通:杭州/哈尔滨 往返团体机票(含机建费、燃油税,机票开出后不得更改签转,如遇航空公司航班调整、延误、或临时取消我社定位等,造成旅游行程延误或取消,我社将负责协调,但不承担经济赔偿,如客人退团,机票损失按照各家航空公司公布的客规执行(特殊注明的包机、切位机票除外)。 2、用车:接送用车:根据人数安排接送车,24小时车专车接送;游览用车:空调保暖旅游巴士; 备注:精品团30人,根据最后一组收客和儿童人数情况,可能上浮2-5人。 3、住宿:指定酒店标准间,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男单女如不能拼房需补房差,,全程如需大床房提前告知。 参考酒店如下:网评4钻+雪乡主要景区独卫炕+北极村民宿 哈尔滨 4钻 安悦/智选假日/中濠悦际/景辰/铂尔尼/傲雪/和颐/臻图/自安然/禄马/艺龙壹棠/繁花百合/雪黎/凯伦/温德姆/丽景花园/尚如/丽呈东谷/希岸Deluxe/瑞辰酒店/凡里/溪隐/悠融酒店/爱斯特美仑/八荒通神/煌朝荣宴/锦江都城; 亚布力 商务或新雪乡:映山公寓/美豪/君悦/青云小镇别墅/新雪乡炕; 雪乡 主景区2-3人炕:一家人不拆分,请自备洗漱用品【备注:圣诞、元旦、春节雪乡4人间】; 伏尔加庄园 伏尔加宾馆/高尔夫夏令营/大巴尼乡村别墅(如遇景区无房,则调整为市区网评四钻酒店); 北极村 独立卫浴 北极村家庭宾馆/火炕(请自备洗漱用品); 优先采用以上酒店,酒店没房的情况下采用其它同级酒店。 4、餐饮:含5早6正(酒店早餐,不占床不含早餐),餐标30元/人/正,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足十人菜品酌减,不足6人,餐费现退,因个人原因不吃不退。 5、门票:雪乡大门票+初级滑雪3小时+北极村大门票(电瓶车不含) 备注:优惠票退差价(提前1天告知不滑雪退50、雪乡免退140/半退70,北极村半退34/免退68)。 6、导服:持国家旅游局颁发证件的地接导游服务,第一天和第八天无导游服务,火车上无导游,接送机/站由专车师傅服务; 独立发班产品如未收满6成人,司机兼职向导服务,漠河段10人以下无导游。 不含:
1、行程中未提到的其他费用:如景区内二道门票、景区交通等费用不含自理 2、单房差11月400 元,12月1-9日600元,12月10日-15日700元,12月16-31日900元,26年1月1日-10日800元,1月11日-2月28日850日,其中2月13-2月21日(单房差1380元,春节假日)(不包含雪乡单房差),如遇单男单女入住,请补房差; 3、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航空保险(建议购买,冬季冰雪线路需要组团社給游客提前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65岁以上老人不受理保险请签免责保证书。); 4、因气候或交通延阻、罢工、公共交通故障、延误、取消或更改时间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5、行程中游客其它个人消费、自费景点费用、晚会及自由活动期间的所有费用; 6、旅游费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1)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地铁票等费用; (2)行李托运费、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费; (3)各项个人消费,包括但不限于:当地参加的自费项目、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交通工具上非免费餐饮费、通讯、烟酒饮品 收费电视等。 儿童:
2-12周岁所含:含机票、用餐,含车位,含导游服务,含炕位, 如需提前包含儿童雪乡半票、滑雪、伏尔加庄园门票半票及赠送项目:需补835元/人+儿童火车票需加收500元人 购物:
哈尔滨机场路游客服务中心、漠河土特产中心 自费:
漠河段自费项目:【乘坐马拉雪橇,感受地道东北人的生活】+【邂逅林间仙灵鹿园】+【观冬捕】(金额:280元/人)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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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您的旅行安全、顺利和愉快,请您在出游前和旅途中认真阅读我社提供的《国内旅游安全须知》和以下《出游注意事项》:
1、出发
1.1出游前请详细了解出发地及旅游目的地天气预报。携带好衣物洗漱等行李物品和必备药品。并确认自身身体状况(如孕期否等)适宜旅游。
1.2关于证件。成人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未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持护照订购车船机票的须携带护照原件,以及享受政府优待政策的证件等。
1.3切勿出现误机/船/车等情况。无论您所处何处,请提前选定合适交通方案留足充裕时间,以防止天气、路堵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无法及时到达集合地点而耽误行程。
1.4出发和返家途中请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注意旅游活动期间和自行活动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交通
2.1凡“包销位”的机车船票,或有特别说明的机车船票一经开出,不得签转、更改、退票。
2.2公共交通票一经开出,因个人原因退票更改的,退改票损失费用由游客个人承担。
2.3由于公共交通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3、住房
3.1团队住宿按床位分房,故有可能出现拼房现象,如拼房不成功,须按照约定的标准加收房差。三人同行自愿加床且酒店允许的,可以按照原订标准收费,另有约定的除外。儿童不占床的需补收早餐费用。
3.2酒店房内备有迷你吧的消费需自理,请入住时核对所含商品,如有短缺及时通知酒店服务员。
4、游览
4.1在旅途中请您听从导游的安排,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习俗。严禁携带牟利私货和违例物品。
4.2导游可能会根据行程状况调整行程先后顺序,但是游览景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
4.3行程中赠送项目若因交通延误或天气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不作退费。
4.4自费项目请游客根据身体条件自愿选择参加,导游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安排。如不参加,可以自行在景区外游览或耐心等待。
4.5潜水、骑马、登山等存在危险的项目,请在专业指导下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参加,切勿超安全警戒范围。
4.6游客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游客自行终止履行本旅游合同,游客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安全不在旅行社责任范围内。
5、老年、未成年特别注意事项
5.1旅游者76周岁以上没有家属陪同的,除需要填写《安全保障卡》,告知我社您的身体状况外,还需要您的家属在《老年旅游者补充协议》上签字并提供家属的联系电话,以证明家属知晓您的出游计划。
5.2旅游者16周岁至18周岁的请由监护人陪同游览,如无监护人陪同,请签订《未成年人补充协议》;我社不接受16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
5.3游客参加旅游活动时应选择自身身体状况允许并且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旅游项目。
6、购物
6.1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保留有效购物凭证。
6.2购买大件或易碎物品时应考虑携带是否方便或符合托运要求。
7、保险
7.1建议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若在旅途中发现意外请您当地就医,并保留当地医院提供的各类诊断证明、发票和病例的原件;意外发生时请尽快与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通知我方并将协助您向保险公司索赔。
7.2如您的保险有航班延误险,遇延误请您在机场该航空柜台开具航班延误证明,出游归来后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8、其他提示
8.1游客对行程、接待和服务标准有异意,请立即至电客服,我社全力解决。
8.2请游客如实填写意见单,处理投诉时我社将此作为重要凭证。
8.3因不可抗力(如:暴风雪,台风,地震等)及非我公司原因(如:战争、罢工、道路及景点整修等)或航班延误、取消等特殊原因必须要调整行程的情况发生,我司将与您商讨调整旅游计划,由此而导致额外费用产生的(如:食宿、交通、签证等)按照旅游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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