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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
所有赠送项目未产生费用不退。 包含:
1.交 通:大交通自理 。北京当地为空调旅游车。 2.住 宿:入住相应等级酒店双人标准间,单人住一间房需补其房差。大床/双床以酒店实际安排为准。房型如需大床房或双床请做备注,尽量安排,但不保证。游客入住酒店时,酒店需收取房卡押金(在不损坏房间设施情况下,押金于离店当天退还),押金需游客自行支付。 备选酒店: A档:三晚国际五星酒店(备选酒店:JW万豪酒店或者金融街威斯汀酒店) B档:三环沿线亚朵或者桔子水晶酒店 一晚王府井或南锣鼓巷周边老北京四合院酒店(备选酒店:唐府、古韵坊、秋果、漫心) 注意:四合院无三人间不可以加床,若出现单人请补单房差,谢谢 3.用 餐:以上行程4早3正餐,正餐餐标为40元/人起,八菜一汤,10人一桌,不足10人时菜数相应减少,但餐费标准不变。 4.门 票:含行程中所列游览景点首道大门票,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不再享受任何优惠价格 5.导游服务:当地专业导游服务。 不含:
1.小交通:景区内小交通(长城缆车140元),单房差(单房差费用,详见公告内信息),珍宝馆和钟表馆门票20元。 2.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航空保险(建议购买)。 3.杭州萧山机场送机、杭州火车东站接机服务。 4.因气候或交通延阻、罢工、公共交通故障、延误、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5.全陪导游服务。 6.旅游费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1)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地铁票等费用。 (2)行李托运费、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费。 (3)各项个人消费,包括但不限于:当地参加的自费项目、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交通工具上非免费餐饮费、通讯、烟酒饮品 收费电视等。 儿童:
儿童(2-12 周岁):此收费只包含车位、正餐费、导游服务,不含门票、住宿、早餐、赠送项目等个人产生的其他费用; 购物:
无,行程中王府井及用餐地点存在商品销售行为,游客自行购买,不视为旅行社安排购物行为。请索要正规发票保证您的合法权益。 自费:
无 其它:
1、南北方的口味相差悬殊,请游客有充足的心理准备.当地酒店条件与广东地区有一定差距,敬请体谅。 2、北京大部分酒店不配套一次性洗刷用品,请游客自行准备。 3、毛主席纪念堂在部分日期可能关闭,属政策性规定(以纪念堂告示牌为准),请谅解。毛主席纪念堂为免费开放景点,如无法参观不作退款。周一闭馆,星期二至星期日:上午8:00—12:00对外开放(以纪念堂告示牌为准) 注意事项: A,须凭有效证件免费排队入场,并接受安全检查。 B,衣着得体、脱帽瞻仰。穿背心、拖鞋者谢绝入内。 C,严禁携带背包、相机、摄像机、饮料等物品入场。 D,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 提示:我社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行程,不再另行通知,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如最终无法参观,我社不做任何赔偿! 4、故宫博物院将从2014年1月1日起,除法定节假日和暑期(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外,全年实行周一闭馆措施。 提示:我社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行程,不再另行通知,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如最终无法参观,我社不做任何赔偿! 军事博物馆为免费开放景点,周一闭馆,如因政策性等原因无法参观不作退款。 5、潘家园/古文化广场为我社行程安排的观光点,会有貔貅等的展览馆,客人可根据自身喜好在自由活动时间自由选购,请客人注意此点并非为我社安排的购物点。如因政策性等原因不对外开放的,我社不作任何赔偿。敬请留意。 6、在北京二环内景点游览时,许多地方不允许随便停车,故等车时间相对较久;步行次数较多,且步行时间较长,不便之处,敬请理解。 7、入住酒店时,酒店均需收取一定押金,按照酒店不同标准,每间客房100-500元/晚不等,需要游客在酒店前台自行支付。若有损坏酒店物品、丢失房卡等,需自行赔偿酒店损失。若无物品损坏及其他消费等则退房时凭押金条退回所交全部押金 |
为保障您的旅行安全、顺利和愉快,请您在出游前和旅途中认真阅读我社提供的《国内旅游安全须知》和以下《出游注意事项》: 1、出发 1.1出游前请详细了解出发地及旅游目的地天气预报。携带好衣物洗漱等行李物品和必备药品。并确认自身身体状况(如孕期否等)适宜旅游。 1.2关于证件。成人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未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持护照订购车船机票的须携带护照原件,以及享受政府优待政策的证件等。 1.3切勿出现误机/船/车等情况。无论您所处何处,请提前选定合适交通方案留足充裕时间,以防止天气、路堵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无法及时到达集合地点而耽误行程。 1.4出发和返家途中请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注意旅游活动期间和自行活动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交通 2.1凡“包销位”的机车船票,或有特别说明的机车船票一经开出,不得签转、更改、退票。 2.2公共交通票一经开出,因个人原因退票更改的,退改票损失费用由游客个人承担。 2.3由于公共交通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3、住房 3.1团队住宿按床位分房,故有可能出现拼房现象,如拼房不成功,须按照约定的标准加收房差。三人同行自愿加床且酒店允许的,可以按照原订标准收费,另有约定的除外。儿童不占床的需补收早餐费用。 3.2酒店房内备有迷你吧的消费需自理,请入住时核对所含商品,如有短缺及时通知酒店服务员。 4、游览 4.1在旅途中请您听从导游的安排,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习俗。严禁携带牟利私货和违例物品。 4.2导游可能会根据行程状况调整行程先后顺序,但是游览景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 4.3行程中赠送项目若因交通延误或天气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不作退费。 4.4自费项目请游客根据身体条件自愿选择参加,导游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安排。如不参加,可以自行在景区外游览或耐心等待。 4.5潜水、骑马、登山等存在危险的项目,请在专业指导下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参加,切勿超安全警戒范围。 4.6游客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游客自行终止履行本旅游合同,游客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安全不在旅行社责任范围内。 5、老年、未成年特别注意事项 5.1旅游者76周岁以上没有家属陪同的,除需要填写《安全保障卡》,告知我社您的身体状况外,还需要您的家属在《老年旅游者补充协议》上签字并提供家属的联系电话,以证明家属知晓您的出游计划。 5.2旅游者16周岁至18周岁的请由监护人陪同游览,如无监护人陪同,请签订《未成年人补充协议》;我社不接受16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 5.3游客参加旅游活动时应选择自身身体状况允许并且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旅游项目。 6、购物 6.1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保留有效购物凭证。 6.2购买大件或易碎物品时应考虑携带是否方便或符合托运要求。 7、保险 7.1建议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若在旅途中发现意外请您当地就医,并保留当地医院提供的各类诊断证明、发票和病例的原件;意外发生时请尽快与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通知我方并将协助您向保险公司索赔。 7.2如您的保险有航班延误险,遇延误请您在机场该航空柜台开具航班延误证明,出游归来后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8、其他提示 8.1游客对行程、接待和服务标准有异意,请立即至电客服,我社全力解决。 8.2请游客如实填写意见单,处理投诉时我社将此作为重要凭证。 8.3因不可抗力(如:暴风雪,台风,地震等)及非我公司原因(如:战争、罢工、道路及景点整修等)或航班延误、取消等特殊原因必须要调整行程的情况发生,我司将与您商讨调整旅游计划,由此而导致额外费用产生的(如:食宿、交通、签证等)按照旅游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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